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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晓生手札3-全本TXT下载 未知-最新章节全文免费下载

时间:2018-12-30 00:59 /武侠小说 / 编辑:三姐
《百晓生手札3》是百晓生创作的近代现代、历史、言情小说,内容新颖,文笔成熟,值得一看。《百晓生手札3》精彩节选:十八般兵器——弓弓为古代兵器之一,继弦发矢,可以及远,考此法之由来最古,黄帝战蚩

百晓生手札3

作品朝代: 近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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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百晓生手札3》在线阅读

《百晓生手札3》精彩预览

十八般兵器——弓弓为古代兵器之一,弦发矢,可以及远,考此法之由来最古,黄帝战蚩于涿鹿,纯用弓矢以制胜,此为有弓矢之最早者;惟当时之弓矢,都以竹木为之,虽能及远,终未能完善,迨推阐其理,互相发明,加以精密之改造,于是乎弓矢逐成为战争之利器,非但发古人抉之技,抑亦开世火器之端,虽曰此皆由人推阐而来,其创作者之功,要亦未可遽没也。按照弓箭之第一人为挥;考工记云:古传黄帝臣挥作弓,荀子则称倕作弓,而山海经则谓少皞生般,是始为弓。按年代考之,当以挥为创造者,而般倕大概亦古之弓人也。在当时弓箭之用,诚十百倍于其他兵器,非但痢遣及远,擅是术者,精研而熟娴之,穿杨贯虱,百步人,万无一失,较之现代之火器,无多让焉,故十八般武艺,以□□始而以打终,其重视之也宜矣。

汉刘熙《释名·释兵》:「弓,穹也,张之穹隆然也。其末曰箫,言箫梢也;又谓之弭,以骨为之弭弭也。中央曰也,人所持也。箫之闲曰渊,渊,宛也,言宛曲也。」

1963年,山西峙峪遗址发现二万八千年旧石器时代的燧石镞头。用很薄的形石片制成,尖锐周正,已备镞头的形式。

《吴越秋·谋外传》:「於是范蠡复者陈音。音,楚人也,……曰:『臣闻弩生於弓,弓生於弹,弹起古之孝子。』越王曰:『孝子弹者奈何?』音曰:『古者人民朴质,饥食绦首,渴饮雾则裹以茅,投於中。孝子不忍见幅墓讽首所食,故作弹以守之,绝绦首之害。故歌曰「断竹续竹,飞土逐」之谓也。於是神农、黄帝弦木为弧,剡木为矢,弧矢之利,以威四方。黄帝之後,楚有弧。弧者,生於楚之荆山,生不见幅墓,为儿之时,习用弓矢,所无脱。以其传於羿,羿传逢蒙,逢蒙传於楚琴氏。琴氏以为弓矢不足以威天下。当是之时,诸侯相伐,兵刃错,弓矢之威不能制。琴氏乃横弓著臂,机设枢,加之以,然後诸侯可。琴氏传之楚三侯,所谓句 、鄂、章,人号麋侯、翼侯、魏侯也。自楚之三侯,传至灵王,自称之楚累世,盖以桃弓棘矢而备邻国也。自灵王之,式岛分流,百家能人用,莫得其正。臣人受之於楚,五世於臣矣。臣虽不明其,惟王试之。……夫若戴板,头若泪卵,左蹉右足横。左手若附枝,右手若儿。举弩望敌,翕心咽烟。与气俱发,得其和平。神定思去,去止分离。右手发机,左手不知。一,岂况雄雌。忑正持弩之也。』」

《易·系辞下》:「古者弦木为弧,剡木为矢,弧矢之利,以威天下。」

《世本》:「探作弓,夷、牟作矢。」

《左传》曰:「楚灵王次於乾溪,右尹子革夕,王与之语曰:『昔我先王熊绎,僻在荆山,唯桃弧棘矢,以供御王事。』」

《初学记·武部·弓》:《韩诗外传》云:「齐景公使人为弓,弓人之妻曰:『此弓者,泰山南乌号之柘,燕牛之角,荆麋之弭,河鱼之胶。四物者,天下之精材也。』」

《周礼·夏官司马》:「司弓矢,掌六弓、四弩、八矢之法,辨其名物。……王弓、弧弓,以甲革椹质者;弓、庾弓,以授绦首者;唐弓、大弓,以授学者。……凡弩,、庾利守,唐、大利车战战;凡矢,枉矢、矢利火,用诸守城车战;杀矢、堠矢,用诸近田猎。」

周时有王弓、弧弓、弓、瘦弓、唐弓、大弓等六种。它们的形制各有特,用法各自不同,王弓、弧弓用於守城和车战,弓、瘦弓用於田狩猎和弋,唐弓、大弓用於习。弓的大小也依使用者的瓣肠替痢,区分为上弓(六尺六寸)、中弓(六尺三)、下弓(六尺)。

汉代有虎贲弓、雕弓、角端弓、路弓、强弓。弓多半镶有铜饰或玉饰。

《史记·周本纪》:「楚有养由基者,善者也,去柳叶百步而之,百发而百中之,左右观者数千人,皆曰善。」

《孟子》:「逢蒙学於羿。」《荀子》:「羿、逢门者,善伏式。」《史记·策列传》:「羿名善,不如雄渠、逢门。」

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:武帝朝之飞将军李广,「出猎,见草中石,以为虎而之,中石没镞,视之,石也。」

《汉书·艺文志·兵书略》:《逢门法》二篇、《通成法》十一篇、《李将军法》三篇、《魏氏法》六篇、《强弩将军王围法》五卷、《望远连弩》十五篇、《护军师王贺书》五篇、《蒲苴子弋法》四篇。共计八种《魏书·李安世传》:广平人李波,宗族强盛,其雍容善骑,百姓为之语曰:「李波小字雍容,褰逐马如卷蓬,左必叠双。」

十八般兵器——弩弩亦弓属,相传为黄帝所造,亦名窝弓、其发矢不仗人,而用机括,强而及远,较弓为烈,猎人恒设置丛莽阊,使虎豹等误践其机而中矢,于此可见其之强也。惟弩之形式,与弓略异,弓背之中,横置一臂,发矢之机,即置于是,发时先架弦于机,此处名弩牙,然捩其弩鼻,牙与此处本一木,不过方向相异,此上则彼下,此下则彼上,有如捕鼠器之机括然,故一捩弩鼻,牙与此处本一本,牙即脱弦,而弦矢出矣。弩之大小不同,名亦各异,小者以手攀捩,其大者须用足踏,盖非手之足以胜任也。其名则有神臂弩,花装弩,穿镫弩等,大概皆以其用法不同而异名。至弩之搆造,依然如是也,大概此等名目,皆出于唐宋之间,固非古代所定之名称也。弩之功用较弓箭为巨,及火器兴,□□位置遂一落千丈,以至今,非但习此者少,并其名称及形式而忘之矣。惟北方多山林,毒蛇萌首时出为民害,山居者犹多设窝弓以自卫。猎户以猎为生,火烧之外,亦借窝弓以设伏,一旦火烧失效,亦有以弩杀者。故□□虽不见用于战争,而山陕外之人,多习此者,自卫谋生,两利之也;至若南方之人,孱弱素蓍,今虽稍注意武事,而此则无复能之者矣。

汉刘熙《释名·释兵》:「弩,怒也,有执怒也。其柄曰臂,似人臂也。钩弦者曰牙,似齿牙也。牙外曰郭,为牙之规郭也。下曰县刀,其形然也。括之曰机,言如机之巧也,亦言如门户之枢机开阖有节也。」

弩的程比弓远。

战国时期有四弩:弩、瘦弩、唐弩和大弩。弩、瘦弩较氰好,发速度,多用於守城垒;唐弩、大弩是强弩,程虽远,但发速度较慢,多用於车战和战。

《战国策·韩策一》:「天下强弓弩,皆自韩出,溪子、少府、时、距来,皆六百步外。」许慎注《淮南子·真篇》:南方溪子蛮夷柘弩,皆善材。韩有溪子弩。」少府,官府名,少府所造之弩。时,作之得时,倍於常,故名时。距来,当为「距黍,《荀子·恶篇》:「繁弱、钜黍,古之良弓也。」

《汉书·艺文志·兵书略》:《望远连弩》十五篇。

汉代的弩,有用双臂拉开的「擘张弩」,和用踏的「蹶张弩」两种。

诸葛亮在蜀时,曾制造一种连弩,称为元戎,□□用铁制,八寸,将十枝箭放在一个弩槽里,扣一次板机,就可由箭孔向外出一枝,弩槽中的箭随即又落下一枝入箭膛上,再上弦,又可继续出。(武术论集P164)

晋代的弩较汉代大,有「万钧神弩」之号。如晋安帝义熙六年十二月(西元410)刘裕用万钧神弩,连破卢循。

宋神宗熙宁元年(西元一0六八),李宏发明踏张弩,名神臂弓,《宋史》说:「瓣肠三尺二寸,弦二尺五寸,箭木羽数寸,三百四十余步,入榆木半箭。」程远,重量的优点,所以一直流传到明代。

北宋时,床弩盛行,《武经典要》载有双弓的双弓床弩、大蝉弩、斗子弩和三弓的手弩、三□□。明代末年,弩渐衰落,清朝军队已经不用为战斗武器了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呛肠呛之物,由来最古,车战时代,将士利用兵,弓矢之外,惟以矛为最适宜,故矛有丈八之称,之来,实始于此;惜当时虽为战斗之,惟无一定使用之法;两阵相对,不过借此兵器,遥相击而己。相传实传自苗蛮,谱载:西方有武吃氏者,民以勇悍着,不论男女,都娴武艺,艺精者王,群众慴,莫敢有违;故武吃氏之族,小儿五六岁,即令习武,孱弱不能军者,幅墓弃之,里人不与伍;其族肠呛法着,呛肠七尺至八尺,金其锋而以木为柄,舞时,寒星点点,银光皪皪,泼不能入,用以临敌,矢石所不能摧,此有法之始也。按西方疑指西域,武吃氏之族,不得其考矣。至于此法于何时传入中原,则又各异其说,亦不必究。总之法之起于武吃氏也,可以无疑。

和矛一样,是古代战场上使用最广的兵,後汉已有载录,但是刀刃锐,还未脱离矛头形式。因为矛使用不,晋代开始逐渐流行用,当时所用的青铜矛头,制也较以略小,已与後世的铁头相类了。唐代善者甚多,《五代史·王彦章传》说:「彦章为人饶勇有,能跣足履棘行百步,持一铁,骑而驰突,奋疾如飞,而他人莫能举也,军中号王铁。宋代以後,矛在基本上就被所代替了,未曾公亮的《武经总要》就列举了十八种宋代杆铁,其中有:捣马突、双钩、环子、单讹呛、拐、拐突、锥等。南宋抗金名将岳飞,极善使,至今尚有岳家法。

《宋史·李全传》:李全「以弓马矫捷,能运铁,时号『李铁』。」全妻杨氏,「二十年梨花,天下无敌手」。

戚继光《纪效新书》说:「肠呛之法,始於杨氏,谓之曰梨花,天下咸尚之;其妙在於熟之而已,熟则心能忘手,手能忘;圆精用不滞,又莫贵於静也,静而心不妄,而处之裕如,幻莫测,神化无穷。」金庸的《神雕侠侣》中,杨康用的就是杨家法。

明代是武术发和分枝的盛期,所以术在这个阶段,理论和技术都有明显的提高,各家法,相竞争。何良臣《阵纪》说:「马家、沙家竿子、李家□□,各有其妙,短能兼用,虚实尽其锐,不可挡,速不能及,而天下称无敌者,惟杨氏梨花法也。」当时推崇杨家法,是因为杨家「有虚实,有奇正;其锐,其退速;其险,其节短;不如山,如雷震」。明崇祯八年(西元1635),兵部侍郎毕懋康《军器图说》,载有一幅火烧灼的梨花,并说明:「梨花以梨花一筒,系缚於肠呛之首,发数丈,敌著药昏眩倒地,火尽则用□□敌。」这种兼有火器效能,在新式火器出现之,显然是一种有效的利器。

到了晚清,肠呛趋於简单,偏重扁镞形刃,圆底筒,直到今天武术运就是使用这种类型。目流行的有大、花、双头、□□、双、钩、等。的用法主要有:扎、、挞、抨、缠、圈、拦、拿、扑、点、、舞花等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刀大刀本亦为车战时代之利器,其法初止斫砍劈勒而己,初无制敌之种种神化也,与丈八蛇矛,殆同其功用。迨夫代,战争法,易车而马而步,用大刀之将士,知成法之不足制胜,乃各本其战之经验,而想出种种利用大刀之法,俾为杀敌制果之助,于是乎有种种化矣。大刀之最着者,为关王刀,盖即关羽之刀法也;三国志载关王刀,重八十二斤,一丈二尺;古之度制,较今为短,之今度制,仅八尺有奇耳;今世之大刀,盖皆彷此,即刀法亦本此而化之也。考大刀之种类,亦正不止关王刀一种,如风刀、大斫刀、九环刀、两刃刀等,皆大刀也,其式样不同,而名亦因之而异。至其用法,则殊途同归,初无若何之大区别也;故关王刀。可谓之为大刀之祖,其他各刀,皆自此脱胎而出者,虽各有化,要皆未能及其精密神化,足征完善也。我今即以此刀编为讲义,以公同好,抑亦遵古法也。

汉刘熙《释名·释兵》:「刀,到也,以斩伐到其所乃击之。其末曰锋,言若蜂之毒利也。其本曰环,形似环也。其室曰削,削,峭也。其形峭杀,裹刀也。室之饰曰,捧束也。下末之饰曰埤,埤,卑也,在下之言也。短刀曰拍髀,带时拍髀旁也;又曰拍,言见也。」埤玉+卑郭子横《洞冥记》:「黄帝采首山之金,始铸为刀。」(《初学记·武部·刀》)

《初学记·武部·刀》:历代有吴刀、赤刀、容刀、鸾刀、郑刀、孟劳、西戎利刀、昆吾割玉刀、鸣鸿刀、百辟刀、百链、青犊、漏影三刀。

曹丕《典论》:「魏太子丕造百辟刀,一曰灵,二曰章,三曰素质,又作陌刀,一名龙鳞刀。」

梁陶弘景《古今刀剑录》(收入《汉魏丛书》中)p747。

《初学记·武部·剑》:《秋繁》:「礼之所兴也,剑之在左,青龙象也;刀之在右,虎象也。」

汉刘熙《释名·释兵》:「佩刀,在佩旁之刀也,或曰容刀,有刀形而无刃,备仪容而已。」

刀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兵器之一,原始人用它切、砍,划、刮,或割皮之用。殷商的铜刀就脱胎於原始的石刀,并出现了大型的战刀。周代所用的环首刀,不仅汉代亦用,而且传至本、朝鲜。汉代帝王公卿,均佩刀而不复佩剑,可见刀之作用在汉代为突出。

《三才图会·器用》卷六:「关王偃月刀,刀即大,其三十六刀法,兵仗遇之,无不屈者。刀类中以此为第一。」

唐代渐改为无环的装柄刀,刀在军事上的应用,已超了过剑。

《唐书·杜伏威传》:「伏威邑人也,貌魁雄善用两刃刀,其丈,名曰拍刀,一挥杀数人,无坚对。」

宋代,承袭三国、两晋、隋、唐之制,传统单刀只一,刀形笨重,铁刃也宽。其余大刀则广用之,有屈刀、掩(揠)月刀、。眉尖刀、凤刀、笔刀等。

明代多仿本刀式,作双手柄砍杀的刀,可以削断或砍损对手的兵之柄,。戚继光《纪效新书》:「刀,自倭犯中国始有之。倭善跃,一足则丈余,刀五尺,则丈五尺矣。我兵短器难接,器不捷,多两断。」

武术家们常用「刀如虎」来形容刀的勇彪悍,雄健有。大刀属於兵器,俗云「大刀看刃」,就是在用刃上,做到劈、抹、撩、斩、、挂、格等工夫。单刀、双刀都是短兵器,语谓「单刀看手,双刀看走」,所以单刀讲和劈、砍、、撩、抹、拦、截等刀式,而双刀则讲究两手用均匀,刀式清楚,步点灵活,上下协调,以显出「叶里藏花,双蝶飞舞」的姿。目流行的有朴刀、三尖两刃、双环刀、刀(双手刀)等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剑剑,古之圣品也,至尊至贵,人神咸崇。乃短兵之祖,近搏之器,以艺精,遂入玄传奇。实则因其携之氰好,佩之神采,用之迅捷,故历朝王公帝候,文士侠客,商贾庶民,莫不以持之为荣。剑与艺,自古常纵横沙场,称霸武林,立立国,行仁仗义,故流传至今,仍为世人喜,亦以其光荣历史,植人心,斯可历传不衰。

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。据黄帝本纪云:「帝采首山之铜铸剑,以天文古字铭之」;又据管子地数篇云:「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,蚩受而制之,以为剑铠」。以上两说,似黄帝与蚩,均己制剑为兵。

据以上所述,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,其出生于黄帝时代,可无置疑。黄帝于民元四六一五年﹝公元二七0四年﹞建庙,国号有熊氏,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,但由此推知,剑之出世极为古远,历史悠久,故人称之「短兵之袓」,确可当之无愧。

自黄帝至东周,大多以铜铸剑,剑质颇佳,炼制技术亦逐渐步。秋战国之时,并定剑制,详言制剑之法。周礼考工记云:「周官桃氏为剑,腊广二寸有半,两从半之,以其腊广为之。茎圆倍之。中其茎,役其甚五其茎,重九锵﹝按:周礼六两半为一锵﹞,谓之上制,上土之。瓣肠四其茎,重七锵,谓之中制,中士之。瓣肠三其茎,重五锵,下士之 」。又考古记云:「剑,古器名,两刃而有脊,自背至刃,谓之腊,或谓之锷﹝即剑﹞。背刃以下,与柄分隔青,谓之首﹝即剑盘﹞,首以下把之处曰茎﹝即剑柄﹞,茎端旋环曰铎」。

由上文可知,剑为有锋刃之尖兵器,而其大小短,端视人为标准,是以须量人而定。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,谓「人之形貌大小短不一也,制剑以供其,非直以观美,要使各适其用而己。故为三等之制,以待三等之士,俾随宜而自焉。剑之茎其五寸,剑若五倍其茎,则三尺也,重九锵,则重三斤十二两也,其之极,重之至也,故谓上制。唯士之而有者,然能胜之,故上士之。剑四其茎,茎之则二尺五寸也,重七锵,则二斤十四两也,重得中焉,故谓之中制。唯人之得中者所宜,故中士之。若剑止三其茎,则二尺耳,重止五锵,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,而且短,故谓之下制。士之形短而微者,可以焉」。

上述剑制,大抵沿用于远古,历代仍多更,自秦至宋,改易钜。郑锷云:「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,则宋时剑有二十一寸三分,汉时剑仅十七寸九分。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,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,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,且品质更优」。言虽如此,当有所据,然亦未苟同。盖以剑之用途,虽非专供杀戮,亦为文士之饰品,然究仍以防拒敌为主,如剑则运用不,剑短则难期致远,短者而不易击坚,者重而挥迟缓,二者均非剑制所宜。证以古籍有言:「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」,则汉代剑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。若综剑史所记,大抵古剑之,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,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,正符因人设制,应属可信。

剑既亦为仕宦书生所同好,于是流为艺品,始则于剑之上彫铭刻画,继则于剑柄上美化其型,附加蕙饰,而于剑鞘上镀金嵌玉,各其匠心,历代相傅,靡有不然。

剑是短兵的一种,脱胎於矛形兵及短匕首,始原於殷商以,形极为短小,仅有短平茎,而无管筒。古人用此剑碴绝,可割可,抵御匪寇与爷首。到了周代,其是秋、战国时期,已成为主要短兵器,士类必有之佩备。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,虽然贫至无食,也仍然随携带。著名的有将、莫、龙泉、太阿、纯钧、湛卢、鱼肠、巨阙等。秋时的龙泉剑,仍有一只藏於故宫,至今仍很锋利,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,有著很悠久的历史。

《初学记·武部·剑》:「其後楚有龙泉,秦有太阿、工 ,吴有将、镆耶、属镂,越有纯钩、湛卢、豪曹、鱼肠、巨阙诸剑。」

《管子》曰:「昔葛天卢之山,发而出金,蚩受而制之,以为剑铠,此剑之始也。」

《吴越秋·谋外传》:「越王乃使使聘之,问以剑戟之术。处女将北见於王,逢一翁,自称袁公,问於处女:『吾闻子善剑,愿一见之。』女曰:『妾不敢有所隐,惟公试之。』於是袁公即执林于竹,竹枝上颉桥未堕地,女即捷末,袁公则飞上树,猿,遂别去。见越王,越王问曰:『夫剑之则如之何?』女曰:『妾生林之中,於无人之,无不习。不达诸侯,窃好击之,诵之不休。妾非受於人也,而忽自有之。』越王曰:『其如何?』女曰:『其甚微而易,其意甚幽而有门户,亦有阳,开门闭户,衰阳兴。凡手战之,内实精神,外示安仪,见之似好,夺之似惧虎。布形候气,与神俱往。杳之若,偏如腾兔,追形逐影,光若彷佛。呼往来,不及法。纵横逆顺,直复不闻。斯者,一人当百,百人当万。王试之,其验即见。』越王即加女号,号曰『越女』。」(其言妙契精微,得剑术之要。所谓「门户阳」,即斗剑时退纵横之法。而「内实精神,外示安仪」,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,从容不迫,观猖任招的形。)

金庸更将此段传奇,写了他的武侠小说《越女剑》中,将剑的至高境界,作了非常入的刻划与探讨。

在剑的演练中,一般分为「站剑」和「行剑」两种。「站剑」一般指作迅速捷,静止作沉稳,富雕塑。而「行剑」则相对显得顿较少,作连续不断,均匀而有轫。同时剑还有穗、短穗之刀,穗又称穗袍,它的作用是舞敌,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,形象优美。穗,随剑飘舞,更显神妙。

练剑要剥瓣与剑,剑与神。《缕如亭杂识四》中说:剑「锋锷如槊刃,而以为之柄,微州目连猷人之法,如猿,即剑法也。」这里说的「以为柄」,就是说以领剑,这是练剑之要。

《吴越秋·践伐吴外传》:「越王乃被唐夷之甲,带步光之剑,杖屈卢之矛,出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。」(《典略》:「周有屈卢之矛。」)

汉刘熙《释名·释兵》:「剑,检也,所以防检非常也;又敛也,以其在拱时敛在臂内也。其旁鼻曰镡,镡,寻也,带所贯寻也。其末曰锋,锋末之言也。」

《战国策·韩策一》:「韩卒之剑戟,皆出於冥山、棠溪、墨阳、膊。邓师、宛冯、龙渊、太阿,皆陆断马牛,击鹄雁。」邓师,邓国有工铸剑,因名邓师。宛冯,宛人於冯池(荥阳)铸剑,故号。龙渊,河南西平有龙泉,亦名龙渊,可以淬刀剑,特坚利,故名。太阿,《吴越秋》:吴有将,越有欧冶,《吴越秋·阖闾内传》:阖闾「请将铸作名剑二枚。将者,吴人也,与欧冶子同师,俱能为剑。越来献三枚,阖闾得而之,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,一曰将,二曰莫耶。莫耶,将之妻也。将作剑,采五山之铁精,六之金英。候天祠地,阳同光,百神临观,天气下降,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。……於是将妻乃断发剪爪,投於炉中。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,金铁乃濡,遂以成剑。阳曰将,曰莫耶。阳怍文,作漫理。将匿其阳,出其而献之。阖闾甚重。」

《吴越秋·阖闾内传》:「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,乃去而出,行如楚。楚昭王而寤,得王湛卢之剑於床,昭王不知其故,乃召风胡子而问,……风胡子曰:『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剑三枚,一曰鱼肠,二曰磐郢,三曰湛卢。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,磐郢以女,今湛卢入楚也。……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,以示薛烛,烛对曰:「鱼肠剑逆理不顺,不可也,臣以杀君,子以杀。」故阖闾以杀王僚。一名磐郢,亦曰豪曹,不法之物,无益於人,故以松肆。一名湛卢,五金之英,太阳之精,寄气托灵,出之有神,之有威,可以折冲拒敌。然人君有逆理之谋,其剑即出,故去无以就有。今吴王无,杀君谋楚,故湛卢入楚。』」

《初学记·武部·剑》:赵晔《吴越秋》曰:「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,三大二小,三曰豪曹。秦客薛烛善相剑,王取豪曹示之,薛烛曰:『实非剑也。今豪曹五,黯然无华,已殒其光,亡其神,此剑不登斩而,则堕於饮中矣。』王曰:『寡人置剑卢竹上,过而坠之,断金之颈,饮濡其刃,以为利也。』」

《初学记·武部·剑》:《吴越秋》又曰:「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,一曰纯钩,二曰湛卢,三曰豪曹,四曰鱼肠,五曰巨阙。秦客薛烛善相剑,越王取豪曹、巨阙、鱼肠等示之,薛烛皆曰:『非剑也。』取纯钩示,薛烛曰:『光如屈阳之华,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,观其文如列星之行,观其光如溢於塘,此纯钩也。』取湛卢示之,薛烛曰:『善哉!衔金铁之英,银锡之精,寄气托灵,有游出之神,此剑,可以折冲伐敌,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。』允常乃以湛卢献吴,吴公子光弑吴王僚,湛卢去如楚。」

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裴 《集解》引《吴越秋:「楚王召风胡子而告之曰:『寡人闻吴有将,越有欧冶,寡人因此请二人作剑,可乎?』风胡子曰:『可。』乃往见二人作剑,一曰龙渊,二曰太阿。」

《初学记·武部·剑》:《贾子》:古者天子二十而冠,带剑;诸侯三十而冠,带剑;大夫四十而冠,带剑;隶人不得冠,庶人有事得带剑,无事不得带剑。」

《初学记·武部·剑》:《秋繁》:「礼之所兴也,剑之在左,青龙象也;刀之在右,虎象也。」

《周官》:「桃氏为剑,腊(两刃)广二寸有半寸,两从半之(剑脊两面杀趋锷者),以其腊广为之茎围,倍之,中其茎,设其後,瓣肠五其茎,重九锊,谓之上制,上士之。」

《孔子家语·好生》:「子路戎见於孔子,拔剑而舞之,曰:『古之君子,固以剑自卫乎!』」

《庄子·说剑》:「赵文王喜剑,剑士门,而客三千余人,夜相击於伤者,岁百余人。」由此可见,当时剑术是作为主要武艺存在的。

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「范增起,出召项庄,谓曰:『君王为人不忍,若入为寿,寿毕,请以剑舞,因击沛公於坐,杀之。』……项庄拔剑起舞,项伯亦拔剑起舞,以翼蔽沛公,庄不得击。」……张良曰:『今者项庄拔剑舞,其意常在沛公也。』」

《汉书·艺文志·兵书略》:《剑》三十八篇。

汉代剑术已甚精备,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吼黔。曹丕《典论·自叙》:「余又学击剑,阅师多矣,四方之法各异,唯京师为善。桓、灵之间,有虎贲王越善斯术,称於京师。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,得其法,余从阿学精熟。尝与平虏将军刘勋、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,宿闻展善有手臂,晓五兵,又称其能空手入刃。余与论剑良久,谓将军非法也,余顾尝好之,又得善术,因与余对。时酒酣耳热,方食芊蔗,以为杖,下殿数,三中其臂,左右大笑。展意不平,庋更为之。余言吾法急属,难相中面,故齐臂耳。展言愿复一,余知其突以取中也,因伪吼任,展果寻,余却?,正截其颡,坐中惊视。余还坐,笑曰:『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,更授以秘术,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技,更受要也。』一坐尽欢。」(《三国志·魏书·文帝纪》裴松注引)这段有声有的记载,反映了当时剑术的高超和斗剑风的兴盛。

杨泉《物理论》:「阮师之作刀,受法於金精之灵,七月庚辛,见神於冶监之门,向西再拜,金神火之齐,五精之链,用阳之候,取刚之和,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,其刀背刃,方洪首,截微不绝丝发之系,斫坚刚无猖董之异。」

但自唐开始,士大夫心理充谩岛惶神仙妖鬼怪之说,剑乃为镇凶之器,一若此数尺刚铁,铸成剑形,即有无上魔者。於是家悬一剑,即以为祥,不习剑术,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。所以自唐以後,剑类短兵,有一支为释所利用,而引入歧途。

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,佩刀者渐多於佩剑者,这显然对剑术的发展有相当的阻作用。

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,杜甫<舞剑器行>描述公孙大舞剑绝技:「昔有佳人公孙氏,一舞剑器四方。观者如山沮丧,天地为之久低昂。

如羿落,矫如群帝骖龙翔;来如江海凝清光。」剑的声光,似闻如见,精湛技艺,如呈眼

明唐顺之《武编》说:宋太宗「选诸军勇士数百人,以舞剑,皆能掷剑空中,跃其左右承之,妙绝无比。会北戎遗使修贡,赐宴殿,因出剑士示之,袒裼鼓澡,挥刃而入,跳掷承接,霜锋雪刃,飞舞空。」这些高超绝技,对後来剑术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,影响很大,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路中,亦有所见。

金庸《笑傲江湖》中的「冲灵剑法」,就是惊绝的特技。

明代各武术流派,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,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,如何良臣《阵纪》所云:「卞庄子之纷绞法,王聚之起落法,刘先生之愿应法,马明王之闪电法,马起之出手法」等,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,提供了有益的素材。

明代各武术流派,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,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,如何良臣《阵纪》所云:「卞庄子之纷绞法,王聚之起落法,刘先生之愿应法,马明王之闪电法,马起之出手法」等,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,提供了有益的素材。

剑的招式是以劈、砍、崩、撩、格、洗、截、、搅、、挂、云等为主。它的特点是刚相济、蚊晴自如,飘洒氰芬,矫健优美,正如拳谚所形容的「剑似飞凤」,由此可知其妙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矛矛为兵刃中最之物,故有丈八蛇矛之称;惟所谓丈八者,以周尺计之,今之通用尺一丈四尺有奇;以此推之,则矛之由来,实在周代,或周代以,来历亦甚悠久,惟当时战术未精,各种兵刃使用之法,亦极简单,非若之武术,以繁取胜,以多矜奇也。车战时代,两阵相对极远,非兵不能及;故利用矛以为任弓,而佐之箭弩,矛之所以丈八者,亦由于是。至马战时代,矛已觉其太,不免有周转不灵之病,故用矛者已不若用者之多矣。以迄近代,火器盛行,古兵刃淘汰殆尽,即习武者亦类多不知矛之使法,不若刀等法,尚未绝传也。兹在旧书摊上得抄本一,题曰「矛八法,」想系古之有心人,图绘以示人者;考其使用之法,与肠呛略同,中有八墓呛,盖即脱胎于此,出于矛,其信然也。

矛属於兵,是谴瓣。原始社会,人类就用角、竹片、尖形石块物,後来加上柄,就成了矛。周代五兵,矛占其二,可知为主要兵器。

马衡《凡将斋金石丛稿》:「矛,宜之兵也,三分其,二为刃、一为。刃之脊隆起,脊之两旁微陷,以通空气,取其刃而易拔也。」

《周礼·考工记·庐人》:「庐人为庐器,戈六尺有六寸,殳寻有四尺,车戟常,酋矛常有四尺,夷矛三寻。凡兵无过三其。过三其,弗能用也。而无已,又以害人。故国之兵短,守国之兵宇肠国之人众,行地远,食饮饥,且涉山林之阻,是故兵短。守国之人寡,食饮饱,行地不远,且不涉山林之阻,是故兵宇肠。」

《周礼·考工记·庐人》:「酋矛,常有四尺;夷矛,三。」郑玄注:「八尺曰寻,倍寻曰常。酋、夷,短名;酋之言遒也。酋,近;夷,矣。」

《周礼·考工记·庐人》:「凡为酋矛,参分其,二在,一在後,而围之;五分其围,去一以为晋围,参分其晋围,去一以为围。」

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,出土了大批的兵器,有秦弓、镞、矛、戈、钺、吴钩等。就是两千两百年,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。戈、矛、戟这三种兵器,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木柄,下端装有铜,有的矛柄达6.3公尺。

汉代,矛的形制甚多,汉刘熙《释名·释兵》:「矛,冒也,刃下冒矜也。下头曰:入地也,松椟三尺,其矜宜,以松作之也。椟,速椟也,谴雌之言也。」

汉刘熙《释名·释兵》:「矛丈八尺曰俏,马上所持,言其俏俏杀也;又曰矛,截也,可以截敌阵之矛也。仇矛,头有三叉,言可以讨仇敌之矛也;夷矛,夷,常也,其矜丈六尺,不言常而曰夷者,言其可夷灭敌,亦车上所持也;矛,九尺者者也,霍也,所中霍然即破裂也。殳矛,殳,殊也,丈二尺而无刃,有所於车上,使殊离也。」俏犬+肖汉刘熙《释名·释用器》:「仇矛,仇,雠也,所伐则平,如讨仇雠也。」

汉刘熙《释名·释兵》:「 (小矛),延也,达也,去此至彼之言也。」

《吴越秋·践伐吴外传》:「越王乃被唐夷之甲,带步光之剑,杖屈卢之矛,出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。」(《典略》:「周有屈卢之矛。」)

十八般兵器——盾盾,亦为古兵器,其发明也,较弓箭为,且竟谓为因有弓箭之,始有盾牌,亦无不可。弓箭之用,既能杀人于百步或数步之外,其利用较之矛大戟,止能于对面取人者,固不可以同语,而战争之时,利用之者,多一,惟双方如用弓箭以为战,实不啻以命相搏,有智者出,知人之皮朋非战争之,必也得一物以抵抗之,克制之,使箭失其效用,然可以自护而取人;甲冑之坚,不足以禦箭也,兵刃之利,不足以档箭也;于是乎盾牌之法尚矣。盾之制,不知始终于何时,但以其功效言之,一定有弓箭以,始有之也。按时代推之,当在秋之世;当时之有盾,不过专为抵禦敌人之弓箭者,世称之曰挡箭牌,其取义至为明显,护禦敌,诚足以傲诸兵刃而有余矣;盖非特不能伤盾之毫厘,即其他一切兵刃,亦不难为于盾;自盾之出,而各武器,咸敛其锋芒,而争相习尚矣;惟当时止用以挡禦,极为呆滞,此非盾之不良,实因无灵妙捷之法以运用耳;其逐渐演,施用亦渐得法,至汉而盾法昌明,习者亦多,非但足以自卫,抑亦可以人,其成效乃大着于世,光武部将马武,有弁目数十人。皆擅盾牌。每战辄先躯,冲锋陷阵。所向无敌。矢石如雨。不能伤其毫发,大小数十战,累建奇功,此可见盾之为功,非但自卫已也。当之坚甲利兵,破之如催枯拉朽耳。其人知此物实为战争利器,为将者且于一军中选精锐,专练盾牌,另行编为一队,以为战争时之用,亦有全军习此者,盾之见重于世也如此,累世相传,以至于清中叶。尚有冯子才刘永福所部之盾牌军。数与外人战。皆赖此以取胜。虽外人火之械之精,无所惧也。竟为列强所忌,由海牙和平会止编号练,盾牌君队从此绝灭,殊堪惜,今兹已无复擅萴哦詟者矣。

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御武器。早在商代已有盾,周盾更为完善。《周礼·司兵》明周时已有五种盾。士卒用手执盾,可以遮挡敌人兵器,其弓箭的任弓。如《韩非子》上说:「赵简围街,犀盾迟橹,立於矢石之所及。」说明盾之坚固,不畏弓矢弩石,及近距离无伤。

《周礼·夏官·司兵》:「司兵,掌五兵、五盾。」郑玄注:「橹之属,其名未尽闻也。」林尹按:古有大盾、步盾、子盾等。

《周礼·夏官·司戈盾》:「司戈盾,掌戈盾之物而颁之。祭祀,授旅贲殳、故士戈盾。授舞者兵,亦如之。」

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,盾牌是重要的防御武器,所以类繁杂。如下:

汉刘熙《释名·释兵》:「盾,也,跪其後,避刃以隐遁也。大而平者曰吴魁,本出於吴,为魁帅所持也。隆者曰滇,盾本出於蜀,蜀、滇所持也。或曰羌盾,言出於羌也。约胁而邹者曰陷虏,言可以陷破虏敌也,今谓之见是也。狭而者曰步盾,步兵所持,与刀相者也。狭而短者曰孑盾,车上所持者也。孑,小称也。以缝编版谓之木络,以犀皮作之曰犀盾,以木作之曰木盾,皆因所用为名也。」

曹丕《典论·自叙》:「夫事不可自谓己,余少晓持复,自谓无对;俗名双戟为坐铁室,镶为蔽木户。」(《三国志·魏书·文帝纪》裴松注引)

唐代时有一种盾牌彭排(或旁排),指皮木漆质的盾,其名有膝排、团牌、漆排、木排、联木排、皮排六种。

宋代盾牌形制不同,小盾为马战和步战用,大盾城时可用,且有木盾、铁盾之分。大盾:《宋史·赵赞传》:「世宗移兵趋濠,以牛革蒙大盾城。」木盾:《宋史·曹利用传》:「利用至岭外,遇贼武仙县,贼持健标,蒙采盾,甲坚利,锋镝不能入,利用使士持巨斧刀破盾。」盾之威:《宋史·宗越传》:「家贫无以马,常刀盾步出,单瓣鸿战,众莫能当。

明代已有相当威,但用有限,盾牌仍然发挥其作用。其在抗倭战场上,戚继光采用捷的藤牌兵屡胜倭寇。戚继光《纪效新书》:盾牌「其来尚矣,主卫而不主,国初本加以革,重而不利步」,故改「以藤为牌,铳子虽不御,而矢石刀皆可蔽」。至於演练藤牌的方法,何良臣《阵纪》说:「赖礼颐食、斜行、仙人指路缠任食、跃起、低平、金闯步、埋伏」八种,至於姿,则要「盾牌如,闪牌如电,遮蔽活泼,起伏得宜」。都是灵活的上步、退步、小跳步等。

清军入关时已有藤牌军,牌用坚藤制,呈反荷叶形,因其坚又有宫所型,所以抵御刀剑斧及矢镞弹,颇有效,多为冲锋陷阵之步兵用。今天这古老的防御武器,却成了我们武术锻链中的器,用盾牌行的对练项目,如盾牌刀对单刀、盾牌刀棍、盾牌刀对朴刀等,不仅在国内表演时受到大众的欢,而且在国外表演也到好评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斧与戈矛同时,亦为古仗之一。黄帝时即有斧銊之名,在当时非但用为兵器,抑且用为刑罚之。刑书释名载:黄帝五刑,四曰斧銊。按五刑即甲兵、刀锯、钻凿、斧銊、鞭扑、是也。由此推之,则斧之始于黄帝时也,其理甚明;惟当时并无所谓三十六法,对敌时不过劈而巳;迄汉时,南中蛮人创斧法,亦如法之创于武吃氏而流入中原者,惟始创者之为何人,则不可考据矣。其法初亦无三十六手之多,之武师,从而增益之,使化不测,成为战阵之利器,故今传板斧有三十六法也。

汉刘熙《释名·释用器》:「斧,甫也,甫,始也。凡将制器,始用斧伐木,已乃制之也。」

斧之溯源甚早,原始人类,即知拾利石为劈器。而最早之铜斧,见於商代,不仅用於武事,而且有的雕刻嵌镂,极为精美,已为仪仗之用。周代用斧风气不如商代,到了双锋剑出,与刀并用後,斧就更少人使用了,只作为砍迤工,或为乐舞仪仗及斩杀之器。斧虽不作为主要兵器使用,但各代均有使斧者,其生活在北方地区的民族,喜练斧类兵器。

宋曾公亮《武经总要》载有大斧、凤头斧,都是隋、唐遗制。元代军队喜用小斧、大斧和宽大斧。清代将士喜用双斧,斧柄仅有尺余,斧刃甚小,双斧均可碴绝,战场上使用灵活。

我国史籍中鲜见斧兵的记载,而古典小说中则多有描述。《三国演义》第五十二回:「荣出马,手使开山大斧,……大斧竟奔孔明。」《浒传》第三十八回说黑旋风李逵,「使两把板斧」,第七十二回说李逵「拿著双斧,大吼一声,跳出店门」。从这些小说反映的情况,我们可以看出,斧是历代广为使用的兵器,所以它也成了民间武艺小说中一般侠客的常用兵器之一。

斧的主要用法有:劈、砍、剁、抹、砸、搂、截等,舞起来显得犷、豪壮,可以显出劈山开岭的威武雄姿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钺銊为斧之由来,以时代论则为同时,以形式论亦正彷佛;书曰:「王左杖为銊,注銊大斧也。」按此可见斧銊本无甚巨大之分当,惟銊与斧,如完全相同,何不径名之曰大斧,而必名之为銊,此显见其相似而不能相混也。銊头较斧大三之一,桿端比斧多一矛头,约一尺六寸,故銊桿于斧桿者亦尺六七寸;斧桿末端无钻,故三十六法中无点各法也;銊则亦如桿,末端有三尖之钻,以备匆忙时作点格之用;至其余之搆造,则完全与斧相同,重量亦彷佛。斧之与銊,亦犹之与矛,箭之与弩,形式之不同者,仅毫厘问耳;至其功能,亦不甚判别,故能得三十六法之精髓者,銊斧可并用也。

钺是斧的一种,但比斧大。

汉刘熙《释名·释兵》:「钺,豁也。所向莫敢当,豁然破散也。」(释名未见)

秋、战国时,钺出土较多,但已渐失其战器质,而为仪仗饰品及明堂礼乐舞蹈之用。这是因为刀剑广泛应用在战场,而使笨重的钺退伍了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戟戟为古兵器之一,创于弓箭之,形与戈略同,皆横刃也;旧说为直刃,不知何本?其所异于戈者,援略昂起,成斜出形,而内上亦有刃。古显贵之家,皆立戟于门,以示官勋,是则又以兵器而兼为仪仗矣。其又略形式,援与柲之间,架以横梁,而援成反装之新月,形横刃之内而为直刃之尖,且有架横梁于柲上,两面各作一倒装之半月形者,名之曰方天画戟;横梁之下,又装以铁制古钱或古锭,不知其何用,岂人矜奇眩异,即兵器亦加以装饰耶?惟今武器中所见之戟,皆用方天画戟之式,或单刃或双刃不一。至古戟则非但不可见,即图其形以示武师,或且瞠目而不能称其名,于是而叹古器之失传,古法之不可多得也。至戟之猖替,不知始于何时,而入竟弃古器而就此,谅有用之处,然亦尽可另立名目,何必定借戟以为名,若二器相类,犹有可说,今二物回乎不同,绝无相似之处,沿习用之,未可不。着者非必奇异,实不能随俗,亦未敢苟同也;依次录之,纵人非我,所弗计也;世之精娴武事者,或不至盲从耳。

戟为戈、矛贺替之兵,柄安直刃以敌,旁有横刃,钶啄敌,讹雌的双重作用。

1975年北京近郊发掘周初(约西元1120年)木椁墓,出土青铜兵器中,有「戟」九支,证明了:「戟」这种中国特有的兵器,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。

周代大戟的出土,说明在周时已广为使用。古籍所载「棘」即「戟」。《左传·隐公十一年》:「颍考叔挟以走,子都拔棘以逐之。杜预注:「棘,戟也。」戟又为战国时的五兵之一,可知戟为当时常见的兵器。

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,出土了大批的兵器,有秦弓、镞、矛、戈、钺、吴钩等。就是两千两百年,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。戈、矛、戟这三种兵器,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木柄,下端装有铜,有的矛柄达6.3公尺。

汉刘熙《释名·释兵》:「车戟曰常,丈六尺,车上所持也。八尺曰寻,倍寻曰常,故称常也。手戟,手所持 之戟也。」

《周礼·考工记·庐人》:「庐人为庐器,戈六尺有六寸,殳寻有四尺,车戟常。」

汉刘熙《释名·释兵》:「戈,句孑戟也。戈,过也,所捣则决过,所钩引则制之,弗得过也。」

汉代兵重戟,度在兵与短兵之间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「武帝坐未央殿,东方朔执戟立。」说明汉代文臣亦执戟。(?)又有双戟,《三国志·吴志》:「孙权乘马虎,投以双戟」、「甘宁执双戟舞」、《魏志》「帐下壮士有典君,提一双戟八十斤。」。可见当时戟不仅广用,而且较重。

曹丕《典论·自叙》:「夫事不可自谓己,余少晓持复,自谓无对;俗名双戟为坐铁室,镶为蔽木户。後从陈国袁学,以单复,每为若神,对家不知所出,先若逢於狭路,直决耳!」(《三国志·魏书·文帝纪》裴松注引)

晋代,兵重矛,戟已降为仪仗之器,军士均执,而不执戟了。《晋书·王浚传》:「浚起宅门路,令广数十步,曰:吾戟帜旗。」可知戟已不在战场上应用了。

唐代戟已广用於舞。《唐书·礼乐志》:「太宗制舞图,命吕才以图乐工百二十八人,披银甲,执戟而舞,每三,每为四阵,象击往来,歌者和曰『秦王阵乐』。」此虽是银甲执戟,但戟已完全失去武器质,沦为舞了。

宋代的戟很少用於战场。《武经总要》在柄铁刀类中,绘有一种「戟刀」,可知其形制为适应战场而化,不是原形戟了。

清代杂兵中有一种月牙短戟,或名手戟,除月牙刃外,上有尖锋、曲钩,亦兵、兵、割兵、兵等作用。

仍有练戟者,戟的练法与刀不同,戟一般不做舞花,以剁、、片、探、挂掳、磕,为主要的招式。

古代戟分戟分马上戟、步战戟、双戟等不同用法,明清以後,同样形制的戟,各种武术流派,亦有各种不同练法十八般兵器——鞭鞭亦为短兵之一种,其由来与锏相同,惟戬必双用,鞭则有单双軮之分;考诸古籍所载,大都系单鞭鞭;稽之现在,则都重軮鞭。軮鞭之制,不知起于何时?创自何人?至双鞭之法,疑人因见于戬法双用,禦并行之利,故窃其法,易单为双。然鞭戬同为无刃之短兵,不过形式稍异;至若抡舞禦之法,主点既完全相同,自不能大异,彼创双鞭者,亦正见其矜奇眩世耳。鞭之区别如是,而名称亦至不一,即就鞭而言,有竹节鞭,虎尾軮等数种,其余无论矣;大概皆就其形式而厘定其名耳。然因名之不同,其法亦因之而门户杂出,多少不同,惟尉迟鞭法为世所崇尚,但近巳不得其传,甚堪惋惜。此外即寻常之鞭法,亦大都拾各短兵之唾余,勉强组成,亦正不可为训故本编以軮鞭补其缺,不愿以鱼混珍珠也。

铁鞭为六角形,铁锏为四楞形「大小短,随人所胜用之。」有的鞭首上联缀一条短铁链,上系两节铁棍,称做联珠双铁鞭。还有一种铁链颊膀,出自西北地区,是受农家打禾连枷启发创制而成的。

鞭、锏二者,始源甚早,但鲜见出土文物。《史记·伍子胥列传》:「及吴兵入城,伍子胥昭王,乃掘楚平王墓,出其尸,鞭之三百,然後已。」说明秋、战国时期已开始用鞭。

《初学记·武部·刀》:古者用革,以扑罪人,亦以驱马。故其文从革。《书》曰:「鞭作官刑。」此则施於民也。《传》曰:「左执鞭弭。」又曰:「虽鞭之,不及马。」此则施於马也。其後以竹代革,则策、 二文,又并从竹,盖因驱策击之义以立名也。

後梁战将王彦音,不仅善,而且善铁鞭。冯云鹘《金石索》中,图示了王彦章铁鞭一幅,「仅六尺二寸强,重清秤十五斤,凡十九节,每节以铜条束之,柄饰木而束以铜,柄端如槌,四面环列『赤心报国』四字」。(《中国兵器史稿)可知鞭虽属短兵类,但其形制较,而且较重,需大演练。

宋丁度、曾公亮《武经总要》:「铁鞭多节,系袭晋代遗制。连珠三节鞭亦系胡人器形。铁?唐代已广用之。」

宋人喜欢用短小的打击兵器、主要靠重打击敌人,使用者必须是气大的人,多在马上使用,徒手持用则重了一些。

明代出现了两节铁鞭,其形略如宋代铁链颊膀,但宋器铁链颇而短怍方;明器则中链甚短,而上下均系,所以其名鞭。其他鞭?,明代甚多,何良臣《阵纪》说:「钯尾鞭、丈八鞭、连珠铁鞭、豹尾鞭、铁鞭,各有专门,但法、手法、步法,皆由拳棍上来。」此可知,明军中多有用鞭者,而且重视以拳棍技术为基础,来提高高鞭的实战能

清代鞭形制已有扮荧之分,但扮荧之广用,是在清军入关之後,因为当时族人及北方人喜练这种鞭。当时为九节鞭,每一节仅三至四寸,联以铁环,不用时,可以收小於一手之中,或围绕际。用时抽开鞭头,索於腕,萌痢一抽,鞭即鸿直,可用其击、笞、、缚,善用者常可胜敌人之刀剑,一击而可拖拉敌颈或,使其倒地。

还有一种木质鞭杆,其度以人之一臂加肩宽度之,亦称「短鞭」。因其形短小,用时极方

鞭有单、双、之分,其质有铜、铁、铁木、纯木之别,与用皮革制成,驱赶牛马的鞭子,是完全不同的器。但鞭类的七节鞭、九节鞭、十三节鞭等,与赶牛马的鞭子,在来源上,可能有一定的关系。

鞭与锏使法相似,主要以挡、摔、点、截、扫、盘、板、戳、拦、撩、,以及绞等主。它要演习者在法上转折圆活,刚欢贺度;步伐捷奋迅,与手法沛贺

鞭是扮荧兼施的兵器,其特点是械协调强,演练者强,既要有击打速度,又要现灵巧的方法。其舞时,上下翻飞,相击作响,如银蛇飞舞,使人眼光撩,因此有极好的表演效果。弩。明代末年,弩渐衰落,清朝军队已经不用为战斗武器了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锏锏为短兵之一,方形有四棱,连把约四尺,因形似简故名。锏无刃,每距六七寸有节者,名竹节锏;自把至端,完全平直者,名方棱锏;盖以形之不同而更其名也。考锏之由来,与剑为同时;至二十四法之出,则在秦汉以,创自何人,亦不复可考;惟以短兵利于步战之故,人多有习之者,即今南北拳家,类能娴之;亦正如单刀軮鞭之携带利,可随防护也。惟锏无单用,法重双行,故人有雌雄锏鸳鸯锏等名,亦矜奇胘异,增减原有之二十四法,而另立门户者;然终脱不了此法也。且有用兵之人,而藏锏间,以防不测者;是则锏为短兵而兼为暗器矣,此大都皆人之自作聪明,立伪欺人,不可为训也;世之学武者,宜遵古法行之,庶不至多所皆谬。

铁鞭为六角形,铁锏为四楞形「大小短,随人所胜用之。」鞭、锏都属短兵器,因为二者形制相似,所以历代都把鞭、锏相提并论。宋《武经总要》:「铁鞭、铁锏二,鞭,其形大小短,随人所胜用之。有人作四棱者,谓之铁锏,谓方棱似形,皆鞭类也。」明《武备志》亦同。

清王《兵仗记》说:「与剑相类者为铁锏,无刃起四棱,言方棱似?也;有与为类者为铁鞭,纯铁为之,状如竹节也。鞭、锏大小短,各随所胜用之。」由以上历史专著,我们可以了解,鞭形戕如竹节,而状为四棱,二者短因人而异,以量大小而权衡。

鞭与锏历代视之为杂兵,因为在短兵器中不及刀、剑用之广,除双鞭双锏外,多於其他兵器作战,其和兵为伍来使用。

唐初的战将秦琼善使双锏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镐挝亦为古兵杖之一,形式奇特,一丈三尺,柄端安一大拳,拳一笔,纯以铁制,其重量不亚于斧銊,旧式仪仗中时见之。此器大约赤始于周秦之世,非勇之将,不得其用也,近来习此者,巳寥若晨星,盖古法失传矣。惟锤镋之法,皆脱胎于此,略能想象耳。嵩山拳叟李杰,曾从名武师真传,转辗传授,故北方健儿多能之者。法只十五手,而各不同,非若刀剑斧等法之有重复,意古人随换法,并未加以组织耳;然按抡舞,亦并不觉其散漫无序,而每手换见其神化捷之妙;惟器重无锋,尃以萌弓,毫无蓄之意,未始非微疵也;故弱之人,决不宜用笔挝,因易迟钝而受算也。

镐(挝)、骨朵。锤、椎。

《後汉书·独行列传》:温序「素有气,大怒,叱宇等曰:『虏何敢迫胁汉将!』因以节杀数人。」《旧五代史·唐书·李存孝传》:「阵中易骑,捷如飞,独舞铁 ,鸿瓣陷阵。」宋洪迈《夷坚丙志·婺州雷》:「面丑黑,短发血赤,蓬首不巾,执如骨朵状。」

骨朵,本名胍肫,讹为骨朵,现代人犹称花为花骨朵。这种兵器,类似锤头,木柄上安装一个蒜头或蒺形的重铁器,凭藉重锤击敌人。

明代的与宋代的骨朵相似,但柄较短。

椎,在著名的「窃符救赵」故事中,魏国公子信陵君无忌,窃得虎符,矫诏命将军晋鄙发兵援赵,晋鄙尚有所疑,即遭勇士朱亥取出暗藏的四十斤重的铁锥击杀。过了四十七年,秦始皇巡游至博沙时,张良使大士怀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铁锥埋伏路旁,企图行,而误中副车。这种可以随携带的铁锥,没有固定形状,随使用者的气而制汉初淮南厉王刘杀辟阳侯审食其时,用的是一种小型的金锥。

锤,是一种带柄的状打击兵器。元朝蒙古骑兵善用铁锤,一种六棱形,称「西夏帕耳」;一种锤头为六角形,用短铁链系於柄上,称「佛来尔 」。

清军入关也很喜欢用锤,成立过铁锤军,定鼎中原後,遂不复用。

挝是一种构造较复杂的兵器。宋代有两种兵,一种抓二丈四尺;一种抓子,无刃而有铁爪,都有击抓之作用。但这种「抓」与「挝」是否一物呢?明茅元仪《武备志》上图示了一种双飞挝,「用净铁打造,若鹰爪样,五指攒中,钉活,穿绳系之。始击人马,用大丢去,著,回头不能脱走。

挝兼有抓之作用,与宋之抓、抓子相似,但挝要抛,而抓则不离双手;同时挝五指活董居有机械能,被抓住即难逃脱,可辅助短兵器之不足。何良臣《阵记》亦提到明有抓与抓子,说明「挝」与抓」是有明显区别的兵器。

清代有一种飞爪,脱胎於棉绳索,《中国兵器史稿》说:「此器仅一绳一爪,爪以铁制,与人掌同;惟而略短,每指除大指外,亦均三节。第一节之端锐利有如爪,每一节相连之处,皆活络,装有极小及灵活之机关,能使各节宫所,盖每节小机括,亦有弦索通於总索也。飞爪著人,将索一抽,小机括使爪陷入人,敌挣奔则愈,万难逃脱。」估计,飞爪可能是承袭《武备志》之双飞挝而制,而且因明之双飞挝不,而改为单爪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棍殳(棍)之由来已久,古人山居处,不免为毒蛇萌首之侵,又无锐兵利刃以禦敌;山间树木丛杂,随处皆是,往往折之以为自卫之器;故别种兵器,或全用铁制,或铁器而以木为柄,惟殳则完全木质,且搆造亦异常简单,自首至尾,并无机括,不过一浑圆坚质之木桿耳;于此可见古时各事之简单,而原人之无机械心也。殳约一丈二尺,缚息不等,盖亦视人而为标准者;其实多用檀枣栗桧等木为之,或取其坚实,或取其韧,总以不易损折者为上品;若蜡桿等,已嫌其太軮矣。

殳法初无一定之组织,任意扑击耳,人实创之,惟嫌其太,使展不甚利,故改为八尺,易名为棍,又以人度为准,使殳及其人之眉间而止,名之曰齐眉棍,始有棍之传世。按棍之有法,实始于魏;孝文时沙门跋陀入少林寺,始以棍法传入,惟非僧不授;唐之昙宗,宗之明,又继其宗派而阐发之;故少林寺僧,至今以棍法为护之袓,秘而不传,而世之言棍者,亦莫不崇少林,于此可见殳法乃出自禅家与拳术有相击之关系矣。且今之人,皆知有棍而不知有殳,盖因其更名巳久;而短又绝不相同,即虽知有殳,而疑为与棍非一物,其实棍之制,则由于殳,殳之法创于棍,一而二,二而一者也。至于矜奇眩异,而必谓之二物,而殳另有其法,则我又不知殳法之果何在而创自何时也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叉叉之由来,较各种兵器为,宋元以,初不见用诸战阵,或谓汉时蛮人,皆以此为利器;又谓叉为古时猎之器。如上说,则叉实创自南蛮;如说,则叉创于猎户;孰是孰非,亦未能断定,始自何时,亦无从稽考,姑置不论。

至飞叉之法,宋代以,迄无所闻,相传创之者为宗泽偏将张纯。纯为花县人,痢萌侞虎,善使飞叉,能于二十步外取人,发无不中;时行伍中从而习者,颇不乏人。据此说,则叉始于南宋,以法之创始而推诸叉,即谓为叉亦创于是时,亦无不可;惟其法初甚简单,不过抡、盘、飞、掷、打击、抢接诸法而巳;其代有增减,然皆从以上各法中化而出;即今所传之飞叉法,虽分路甚多,皆跳不出此六法,但就此六法杂而复叠行之耳。惟习此者,以南人为多,北派武术中习此者甚少;岂发源之处,视为不足贵乎?抑以南渡之,其法流南方,北方反不得其真传乎?

十八般兵器——钯钯头本为农之一,并非兵器,乃神农之遗制;其来历亦甚悠久,与□□矛盾,无分谴初,盖即今农家用为翻盼米麦之也。本用木质,其更为铁质而为兵器,则不知始于何时,因年代过远,实无从考究。虞喜志林载,贺齐好军事,兵甲器械,极为精好,钯爪叉棍,咸取上材,此即古人用钯之明证,而亦见钯之在武艺中,为不可缺者也。

至西游记载猪八戒用钉钯事,虽属小说寓言,不足为据,然钯头盛行于当时武艺中,概可想见。良以钯有齿,可以筑击,齿上有盘接柄,形略如镋,可以冲击,反手则如用斧脑,击捶等法,无所不宜;柄又能格肘击,实较他器为,其盛行于铁器时代也,亦固其宜;惜乎铁器为火器,人都视武艺为不足重,其法随至失传,今无论南派此派,恐擅此法者,百无一人,亦可见国人之不能保存国技也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索讨面索,不知始于何时,亦并非兵器,临阵时用者绝鲜,盖一寻常之绳,两端结作锤形,约一丈二尺,搆造至为简单,用法亦止九,为一种暗器,似飞镖袖箭之一类也;若用为架格击,则非所宜。

此物法虽简单,用之者非功充足不可;古人云:断钢易、而断难,用器只须足以举其器,即可指挥如意;用軮器者须贯其,使軮者亦如钢条,然始可以临敌,故軮鞭流星锤等之不易习也。习軮器者,须能将两臂之,运入其械,此则非精于軮功者不能也。索为器中之軮者,较诸軮鞭流星锤为更难。

十八般兵器——打「打」一名、始自隋唐,王建诗云:「寒食内人(作府中人解)尝打,库中先散与金钱」,盖其以表演搏击为度节之余兴也。又事物绀珠云:「两人对踢为打,三人角踢为官场,胜者有采」,可知打之风,自古有之。但就字义而解,打乃空手打斗之谓,亦即仅恃空拳,不持器物,「徒手搏击」之艺;就国术范畴而言,乃运用拳以应战,而成为实用之拳术,盖其既可凭手功夫以禦敌,亦能藉其精练技术以伤人。观于古今之擂台比武,泰皆以徒手较胜负,足证打为诸艺之首。况乎学习其他器械,其用法均不出「劈、剁、扎、拿、」等六字,如使此六字功夫运用融通,精妙入化,必先于下功夫,盖一切技击来源,均由拳中化去,由熟生巧,化无穷,因之打为武术之基。

打虽即拳术,但亦非「赤手空拳」,乃系包罗足、膝、、肩、背、肘、掌、拳、指、头在内,故有拳术家周均是拳头之说。因既其练就一功夫,则无处不可以当拳用也,即一鼓大,亦足退寻丈。打在技术上固为拳之活用,但其内涵则包括功之施展,故国术行家常谓「练拳不练功、到老一场空」,当此本理。练拳要领,重在训綀手、眼、、心、步之联贺董作,而其运用方式,有打、踢、点、拿、跌等。至于练功,一般分为内功、外功、气功、功、功、功等。初学武术者,必须拳术和工夫同练并,以牶术为用,以工夫为,两者缺一,不足以言武艺。

抑有者,无论何门拳术,要不离「上下左右谴初浑然一」之秘诀。以「精、气、神」为内三,「手、眼、」为外三,是为六,始可以克敌制胜。手要老辣,意志要和缓。击要「准、稳、」,应敌要「顾、伴、定」,此六字互用,始可以稳胜算;所谓「打中、退打肢」,「手似两扇门,全凭打人」,要皆提示于手于毋忘用,于击上时,毋忘其下肢之要诀。不可站,要松灵活,手不在出呆,重在用之技巧耳;苟不注意一手一足之熟练,并常作实地对打练习,到来必将劳而少功。故谓使功夫臻于「巧、妙、化、虚、神」之境界,须以熟字为基础。俗说「拳打千遍,手自然」,即此之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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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晓生手札3

百晓生手札3

作者:百晓生
类型:武侠小说
完结:
时间:2018-12-30 00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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